禹某合同诈骗案 合同诈骗罪;政府不当行为;政府公信力
案由:
合同诈骗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刑终字第0303号裁定书
审理法官:

关芳

王鹏

鲍艳

代理律师:

姚伟

李军

法官解说
较之一般民事主体,政府具有一定的社会公信力,本案中如何认识政府不当行为与社会公信力的关系是关键点。被告人禹某利用政府不当行为实施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政府为盲目追求政绩做出一系列不当行为,实则政府已是禹某实施诈骗的工具,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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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刑初字第1365号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刑终字第0303号裁定书。
2.案由:合同诈骗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陈高慧。
被告人:禹某,因本案于2012年8月18日被逮捕。
辩护人:姚伟,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李军北京大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徐进;人民陪审员:宋力华、马仲兰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关芳;代理审判员:王鹏、鲍艳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11月2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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