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诉孙××劳动争议案 劳动关系的解除;外部协议与内部协议;妥善保管义务
案由:
劳动争议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园终字第0061号
审理法官:

雷全玺

雷艳珍

王颖鑫

代理律师:

廖××

郑敏俐

法官解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包括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者提出解除等多种情形。本案涉及的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特点在于双方当事人经过了平等自愿的协商过程,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将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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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4)南民初字第2299号
二审判决书: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园终字第0061号
2.案由
劳动争议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廖××,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郑敏俐,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孙××。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张晓斌
二审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雷全玺;代理审判员:雷艳珍王颖鑫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6月2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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