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某诉陶某等委托合同案 委托理财、保底条款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民再终字第3091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徐立安

法官解说
本案涉及委托理财合同中保底条款的效力认定及相关问题。
首先,关于委托理财合同中的保底条款的效力,理论上有多种观点,实践中的做法亦不统一。虽现行立法中未明确规定保底条款无效,但结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民商法的基本原理,保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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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民再初字第35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民再终字第3091号判决书。
(二)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三)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仇某。
被告(被上诉人):陶某。
委托代理人:徐立安,北京市乾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尹某。
(四)审级:二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春梅;人民陪审员:郑东涛;人民陪审员:刘长生。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金莙;代理审判员:阎炜;代理审判员:黄晓丰
(六)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10月1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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