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诉董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过错责任;特殊体质;损伤参与度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民终字第03186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赵文英

张文丽

郑盈盈

法官解说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受害人的伤残有时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除了交通事故的外伤因素外,还与受害人自身体质、原有疾病、医疗过失等因素相关。在这种多因素造成受害人身体损害的情况下,赔偿义务人通常以受害人个人体质差、原有疾病、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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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民初字第3297号民事判决。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民终字第03186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赵某。
一审委托代理人赵文英北京市涛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委托代理人银某,无业;赵文英北京市涛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负责人臧某,总经理。
一审委托代理人张文丽北京京悦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委托代理人边伟,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职员。
被告(被上诉人)董某,无业。
一、二审委托代理人郑盈盈,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几内亚共和国驻华大使馆。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审判长:姚琳;人民陪审员:岳维;人民陪审员:李立敏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永钢;代理审判员:王玲芳;代理审判员:白云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1月2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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