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诉魏某等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 先买受人合法占有权保护以及后买受人是否善意的认定
案由: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民终字第1505号判决书(2014年4月14日)
审理法官:

刘秋燕

范雷

徐冰

代理律师:

陈海峰

蒲良翠

李永革

法官解说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房地产业不断发展和房价涨跌因素的影响,尤其在房屋转卖利润驱动下,交易中诚信缺失、背信弃义现象时有发生,房产交易过程中出卖人一房两卖甚至数卖、恶意违约情形比较常见。
本案系典型的"一房两卖"引发的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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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2013)石民初字第300号判决书(2013年11月28日)。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民终字第1505号判决书(2014年4月14日)。
2.案由: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王某,男,1956年5月10日出生,汉族,首钢运输部维检中心工人。
委托代理人陈海峰,北京京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蒲良翠北京京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魏某,男,1961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无业。
被告李某,女,1973年4月7日出生,汉族,无业。
二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李永革,北京市汇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英周;人民陪审员:刘淑荣董淑清。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合议庭成员:审判长刘秋燕;代理审判员:范雷、徐冰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11月2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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