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张某诉华某、徐某房屋买卖合同案 房屋限购;合同效力;诚实信用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市顺义区光明街道法律服务所

北京市玖典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4)三中民终字第08046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万丽丽

张帆

胡林强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1年2月15日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统称"京十五条"),其后的2013年3月30日又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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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14)顺民初字第03488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4)三中民终字第08046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反诉被告)(上诉人):王某。
原告(反诉被告)(上诉人):张某。
二原告之委托代理人:许力生,北京市顺义区光明街道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反诉原告)(被上诉人):华某。
被告(反诉原告)(被上诉人):徐某。
二被告之委托代理人孙雁飞北京市玖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刘春影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万丽丽,代理审判员张帆,代理审判员胡林强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4月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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