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邦印刷有限公司诉盛某公司证照返还案 公司证照 返还请求权 实际控制
案由:
公司证照返还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4)三中民终字第08670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周广涛

王晶晶

法官解说
公司经营过程中,至少应当拥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等证照、物品,以维持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证照对外代表着公司的意志,是公司的表象。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对证照等物品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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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4)朝民初字第00920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4)三中民终字第08670号判决书。
2.案由:公司证照返还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北京日邦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邦公司)。
法定代表人麿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周广涛,北京市勤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晶晶,北京市勤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盛某,男。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理:审判员:金宏。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蒙瑞;审判员:全奕颖霍思宇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3月2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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