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等十二名原告诉北京市朝阳区凤凰城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撤销权纠纷案 侵害业主程序权益的认定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4)三中民终字第14682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刘自海

刘自海

刘自海

刘自海

刘自海

刘自海

刘自海

刘自海

刘自海

刘自海

刘自海

刘自海

包某

法官解说
随着我国城市住宅的不断发展,商品房成为城市中解决住房问题的主要载体。由此,每个住宅小区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拥有这些住宅的所有权人被统称为业主,同时,针对城市住宅的物业服务业进入了业主们的日常生活。每个业主都是其所在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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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4)朝民初字第05107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4)三中民终字第14682号判决书。
2.案由:业主撤销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孙某,男,1961年5月8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刘自海,北京市坤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被上诉人):陈某,女,1973年8月20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刘自海,北京市坤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被上诉人):盖某,女,1960年2月22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刘自海,北京市坤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被上诉人):何某,男,1955年8月20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刘自海,北京市坤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被上诉人):秦某,女,1966年3月16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刘自海,北京市坤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被上诉人):王某,男,1963年12月29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刘自海,北京市坤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被上诉人):龙某,男,1962年7月16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刘自海,北京市坤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被上诉人):邢某,女,1975年11月22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刘自海,北京市坤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被上诉人):李某,男,1958年1月8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刘自海,北京市坤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被上诉人):马某,男,1969年9月8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刘自海,北京市坤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被上诉人):陈某2,男,1967年9月20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刘自海,北京市坤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被上诉人):李某2,女,1985年9月16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刘自海,北京市坤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北京市朝阳区凤凰城小区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金文燕,主任。
委托代理人:包某,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尚莉莉;人民陪审员:王胜太、宋怡。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郑吉喆;代理审判员:刘建刚宫淼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9月1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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