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某1不服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 工伤认定;不可抗力
案由:
行政确认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2014)三行终字第4号行政判决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工伤保险作为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其核心在于社会给付、公民受益;应突出体现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法律精神。我国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在原则和理念上虽符合国际趋势,但仍有许多需改进完善之处。现实中,工伤职工及其亲属因种种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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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渑池县人民法院(2013)渑行初字第5号行政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2014)三行终字第4号行政判决书
(二)案由
行政确认
(三)诉讼双方
原告:孟某1
被告: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审级
二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三门峡市渑池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成员:审判员杨爱霖 陈来花 张华锋
二审法院: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成员:审判员:李红英 刘毅 肖爱祥
(六)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12月1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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