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诉三阳纺织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民事 工伤保险 侵权损害赔偿
案由: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东民一终字第65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聂燕

王辉

崔海霞

代理律师:

谷艳超

朱丽婷

法官解说
本案涉及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当事人主张了民事赔偿,还能否主张工伤待遇﹖第二个问题当事人在民事赔偿中放弃部分民事权利,能否再主张工伤待遇。
(一)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对第一个问题的规定及理解
目前,处理工伤保险问题最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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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2013)利民初字第1034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东民一终字第65号判决书。
2.案由: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马某。
委托代理人端瑞,东营正大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张振和,系原告马某的丈夫。(一审代理人)
被告(被上诉人):三阳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云亭,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谷艳超山东广道律师事务所律师。(一审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朱丽婷,山东广道律师事务所律师。(二审代理人)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巍;代理审判员:高慧;代理审判员:魏芬。
二审法院: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聂燕;代理审判员:王辉崔海霞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1月1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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