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某、袁某抢劫案 抢劫罪;入户抢劫;财产犯罪
案由:
抢劫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刑抗终字第1184号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争议焦点:
进入卖淫场所抢劫卖淫女是否属于"入户抢劫",一种意见认为:1、被害人有固定职业,其所租住的房屋是供被害人家庭生活的场所,并非是嫖娼经营场所,其住所主要发挥的仍是家庭生活功能。2、被害人的住所内虽然发生以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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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4)丰刑初字第1114号。
二审裁定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刑抗终字第1184号。
2、案由:抢劫
3、诉讼双方
抗诉机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孟某,男,1994年10月28日出生于河北省魏县,汉族,中专文化,农民,住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14年1月26日被羁押,同年3月4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袁某,男,1986年11月7日出生于安徽省淮南市,汉族,高中文化,无业,住安徽省淮南市;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14年4月7日被羁押,同年4月23被逮捕;现押在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
辩护人郭旭北京郭旭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仇春子;人民陪审员:梁大庄、郭春萍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邱波;代理审判员:杨军马智辉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8月1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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