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莎菲尔儿童时装有限公司诉马某劳动争议案 单方解除权;用人单位;劳动者
案由:
劳动争议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环球品汇贸易有限公司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民终字第07601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宋猛

刘洁

孟瑞

法官解说
本案涉及的焦点问题之一是: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对此,需要重点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及适用前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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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或裁定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4)西民初字第07202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民终字第07601号判决书。
2、案由
劳动争议
3、诉讼双方
原告北京莎菲尔儿童时装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张某。
委托代理人潘某。
被告马某,男,环球品汇贸易有限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王某。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刘喆。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宋猛;代理审判员:刘洁、孟瑞。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5月2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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