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毛某房屋买卖合同案 违约金调整;违约责任;公平原则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民终字第07636号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本案争议焦点有两点:一是被告毛某逾期迁出户口是否存在免责事由;二是违约金数额是否需要调整。
一、关于被告毛某逾期迁出户口的免责事由是否成立。
第一,被告毛某主张合同双方对迁出户口的时间进行了调整,由合同中约定的出售方应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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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4)丰民初字第04151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民终字第07636号。
2.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张某
委托代理人:孙某
被告(上诉人):毛某
委托代理人:张某2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人员:代理审判员:梁艳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顾国增;代理审判员:李俊晔李淼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5月2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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