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卫XX)诉容丞和悦(北京)影视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 连带责任;格式条款;违约责任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民博律师事务所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民终字第11618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白松

廖慧

王磊

代理律师:

孙伟

孙海天

法官解说
该案例涉及三个问题,分别是连带责任的认定、格式条款的处理、违约责任的分配。
1、连带责任的认定
本案中,电视连续剧《X门》系容丞和悦(北京)影视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丞和悦)和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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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4)东民初字第05468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民终字第11618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反诉被告、被上诉人):L (卫某)
委托代理人:孙伟,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上诉人)容丞和悦(北京)影视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孙海天,北京市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上诉人)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高某,男,1978年10月16日出生,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委托代理人刘某,男,1978年2月9日出生,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韩毅兵;审判员:王匀;人民陪审员:王天恩。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白松;代理审判员:廖慧、王磊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8月1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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