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诉藏一楼国石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章某公司解散案 公司解散 持股比例 解散事由
案由:
公司解散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民(商)终字第08296号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张玉贵

张文斌

申晨光

法官解说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公司解散的条件是否成就。
基于股东权利保护的理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在2005年修订时除规定股东享有知情权、表决权、分红权等权利外,还首次规定股东有权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解散公司。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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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4)丰民初字第01085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民(商)终字第08296号。
2、案由:公司解散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王某,男。
委托代理人张玉贵,北京市和景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文斌北京市和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藏一楼国石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528号。
法定代表人章某,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申晨光,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章某,女。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员:兰国红。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石东;审判员:周岩;代理审判员:唐旭超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6月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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