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李某抢劫案 转化型抢劫
案由:
抢劫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兴安县人民法院(2014)兴刑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黄恺

韦达富

黄立富

代理律师:

张秀玲

漆亚昆

法官解说
关于转化型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抢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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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决书号:兴安县人民法院(2014)兴刑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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