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某交通肇事罪案 指使 违章驾驶 交通肇事
案由:
交通肇事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2014)南刑初字第514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郑开育

王金炳

蔡荣发

代理律师:

黄荣敬

法官解说
本案的处理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无牌拼装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无可争议,但明知该驾驶人员无驾驶证而叫该驾驶人员驾驶自己无牌拼装车辆的车主是否也构成交通肇事罪?二是如果车主也构成交通肇事罪,则对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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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2014)南刑初字第514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交通肇事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程某,男,1966年2月26日出生于贵州省思南县,汉族,高中文化,驾驶员,住思南县。因本案于2013年1月31日被抓获,同年2月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9日被取保候审,2014年5月21日被逮捕。
辩护人:黄荣敬,福建诚全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郑开育;人民陪审员王金炳、蔡荣发。
6、审结时间:201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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