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某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夷山市支行、第三人方某、王某储蓄存款合同案 银行;安全保证义务;冒领
案由: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南民终字第4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陈君精

熊建安

邱丽琴

代理律师:

王茂盛

游万保

占红亮

徐斌

法官解说
因储户银行卡帐户内的款项失踪而引发的纠纷案件时有出现。在审判实务中,法院所受理的一般是当事人的银行卡内存款不知道被何人在何地被冒领而要求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争议的焦点主要是储户与银行之间应该对此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此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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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2012)武民初字第452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南民终字第4号判决书
2.案由: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梁某,男,1969年2月25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王茂盛,福建佐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游万保,福建佐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夷山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武夷山支行)。
委托代理人:占红亮,福建弘袍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叶仕英,福建弘袍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第三人:方某,男,1965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徐斌福建夷顺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王某,男,1958年8月4日出生,汉族。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姚志勇;审判员:何岚;人民陪审员:彭芬。
二审法院: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君精;代理审判员:熊建安、邱丽琴。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8月2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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