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诉被告林某2、林某3租赁合同案 合同效力;无效合同;占有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厦民终字第1170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房屋租赁合同作为租赁合同的一种,是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案件纠纷司法解释》将房屋分为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以及公有住房等。作为不动产租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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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2012)同民初字第3220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厦民终字第1170号判决书。
2.案由:租赁合同。
3.诉讼双方
原告:林某
被告:林某2、林某3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月萍;审判员:徐丽碧;人民陪审员:张志贤。
二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林巧玲;代理审判员:胡林蓉;代理审判员:许莹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3月12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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