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东亚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诉厦门天天假期酒店有限公司服务合同案 设立中公司 发起人 责任承担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厦民终字第3622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钟萍芳

王华

法官解说
该案例涉及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责任问题。
在实践当中,一些公司的发起人往往在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从事经营活动。在此种情况下,发起人虽然以个人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为设立公司而为之,成立后的公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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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14)湖民初字第3627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厦民终字第3622号判决书。
2、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厦门金东亚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钟萍芳,福建兰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玉梅,福建兰海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厦门天天假期酒店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王华福建信得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审判组织:审判员姚亮。
二审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尤冰宁,代理审判员师光,人民陪审员靳羽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9月2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12月8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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