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某骗取贷款案 因果关系及损失认定
案由:
挪用公款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台州丰正转向系统有限公司

浙江思尔捷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浙江省玉环县人民法院(2014)台玉刑初字第22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郑敏慧

黄希林

林文彪

代理律师:

陈义苍

法官解说
本案具有骗贷案件的典型特征,因此反映出的争议点在类似案例中具有代表性:第一,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罪,即银行工作人员是否因被告人的欺骗行为而产生错误意识;第二,因保证人代为清偿而未造成重大损失的,能否认定被告人构成骗取贷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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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浙江省玉环县人民法院(2014)台玉刑初字第22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骗取贷款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浙江省玉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梁加根。
被告人:石某,男,47岁,汉族,浙江省玉环县人,原系台州丰正转向系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辩护人:陈义苍,浙江思尔捷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浙江省玉环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郑敏慧;人民陪审员:黄希林、林文彪。
6、审结时间: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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