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艋舺商贸有限公司与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吕厝社区居民委员会、吕某、颜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招投标;合同效力;公开原则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2014)同民初字第613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系因招投标活动产生的后续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审理的核心问题在于: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一方以"我方的投标价格比最高投标者高1000元投标"报标,是否应认定为无效投标,以此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无效合同。若该招投标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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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2014)同民初字第613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3、诉讼双方
原告厦门艋舺商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陈小明、范小东,福建理则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吕厝社区居民委员会。
委托代理人陶京铭蔡明钦福建合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吕某。
委托代理人陈东升福建银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颜某。
委托代理人陈东升福建银声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吴天赐、人民陪审员陈宝钗、人民陪审员陈江城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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