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陈某与李某1、王某宅基地使用权侵权案 宅基地;房随地走;所有权
案由: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2014]外民二初字第18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杨守权

李军

赵丽梅

法官解说
关于在他人的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所有权应当由谁取得的问题。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房屋占用的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2014]外民二初字第18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宅基地使用权侵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李某、陈某
被告:李某1、王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杨守权;审判员:李军;人民陪审员:赵丽梅。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11月20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