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某诉肖某、初某、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民事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 选任过失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2014)威文葛民一初字第112号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关系之间难以区分,难以认定,一直是审判当中的难点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以交付工作成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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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2014)威文葛民一初字第112号
2、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蒋某,男,汉族,农民。
被告肖某,男,汉族,农民。
被告初某,男,汉族,城镇居民。
被告徐某,男,汉族,城镇居民。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李涛
6、审结时间:201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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