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某与被告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于家夼村村民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案 民事 公章效力 买卖合同纠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山东省环翠区人民法院(2014)威环民初字第121号
审理法官:

于琳

法官解说
本案产生的背景是被告村委会换届选举之后,原告持有原村委盖章的证明向新村委会索要欠款,新村委对原有可能未计入账的账目不认可。本案例在农村地区具有一定典型意义,新村委换届之后并不能免除之前的还款义务,尤其不能以原法定代表人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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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山东省环翠区人民法院(2014)威环民初字第121号
2、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李某
被告: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于家夼村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于琳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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