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不服安溪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公安行政登记案 计算机管理系统;户籍管理;户籍登记;内部行政管理行为
案由:
公安行政管理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福建闽台律师事务所

安溪县公安局

安溪县公安局文职

终审结果:
(内部行政管理行为)
文书字号: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2014)安行初字第9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被诉的具体行为是安溪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对第三人谢某3、谢某4办理的户口登记。基于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原则,本案虽然应当围绕被告办理户口登记的合法性,根据原、被告的诉辩主张,可以看出,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为:公安机关户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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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2014)安行初字第9号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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