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非法制造枪支案 非法制造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
案由:
非法行医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2014)宜刑初字第180号
审理法官:

叶丽萍

刘莉莎

李寿武

法官解说
该案例主要涉及到非法持有枪支罪与非法制造枪支罪在实践中的分歧。本案中,认定徐某某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无可非议,但是张某某是定非法持有枪支还是非法制造枪支即存在一定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张某某为了打鸟,让他人为其改造射钉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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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2014)宜刑初字第180号
2、案由:非法制造枪支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宜良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某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云南省宜良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叶丽萍; 代理审判员:刘莉莎;人民陪审员:李寿武
6、审结时间
2014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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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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