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诉喻某等转让合同案 撤销合同;确认合同无效;选择权
案由:
定作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当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湖北楚雄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宜昌中民二终字第00485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张晓燕

李建敏

毕勇

代理律师:

张广

刘金波

法官解说
(一)诚实信用原则释义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要诚实、信用。具体包括在合同订立时,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即先合同义务;在合同履行中,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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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2014)鄂当阳民初字第00675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宜昌中民二终字第00485号民事判决书。
(二)案由:转让合同纠纷
(三)诉讼双方
原告朱某(被上诉人)。
委托代理人张广,当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喻某(上诉人)。
被告孙某(上诉人)。
二上诉人委托代理人刘金波,湖北楚雄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四)审级:二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
审判员:张向兵。
二审法院: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晓燕;审判员:李建敏、毕勇
(六)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8月3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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