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某等诉顺风公交公司、中华财险公司公路旅客运输合同及保险合同案 "合同责任免责"条款的效力
案由: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宿中商终字第0022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魏良军

张熠

仲召虎

代理律师:

杨浩

高锦旗

朱青

法官解说
为了平衡保险关系中各个主体的利益,同时满足保险活动专业性和效率性的要求,"免责性质"的格式条款被广泛应用,一定程度上导致该种条款为保险人利用来转嫁风险,从而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需要对免责条款严格地规范和调节,从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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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或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宿迁市泗阳县人民法院(2013)泗商初字第0541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宿中商终字第0022号民事判决书。
2. 案由:公路旅客运输合同及保险合同纠纷
3. 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杜某、周某1、周某2、周某3、刘某。
委托代理人杨浩,江苏八面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泗阳顺风城乡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田某,该公司员工。
委托代理人高锦旗,江苏八面锋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上诉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晓明,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朱青,江苏华庭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宿迁市泗阳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少华;审判员:何伟成;人民陪审员:史硕文。
二审法院: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魏良军;代理审判员:张熠、仲召虎。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11月1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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