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某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案 保险合同 免责条款 瑕疵标的 诚实信用原则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2014)巴法民初字第04093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张翼

王成

程卫锋

法官解说
本案主要涉及两个法律问题,一是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条款是否对投保人发生法律效力;二是临时车牌号过期是否属于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号牌。
一、保险人对保险条款中责任免除条款的说明义务
说明义务的法理基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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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2014)巴法民初字第04093号民事判决书。
(二)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三)诉讼双方
原告:黄某某。
委托代理人:张翼,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成重庆天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支公司。
负责人:张某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程卫锋,重庆格林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审级:一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审判组织:审判员刘晶
(六)审结时间: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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