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某1盗伐林木案 盗伐林木罪;盗窃罪;采伐"火烧枯死木"
案由:
盗伐林木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云南省弥渡县人民法院(2014)弥刑初字第84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李玉萍

甘志

李祖睿

法官解说
本案处理重点主要在于无证采伐枯树、死树是构成盗窃罪还是盗伐林木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盗伐林木罪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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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云南省弥渡县人民法院(2014)弥刑初字第84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盗伐林木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弥渡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普某1,男,1967年11月11日生于云南省弥渡县,彝族,小学文化,农民,住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因本案,2014年7月29日被弥渡县森林公安局取保候审。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云南省弥渡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玉萍;审判员:甘志、李祖睿。
6.审结时间: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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