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诉吴某、黄某股权转让纠纷案 股权转让 合同瑕疵 合同效力 可撤销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4)思民初字第14131号(2014年11月6日)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一、理论界争鸣:未满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理论界对于没有满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主要存在五种不同的立场。
(一)、可撤销说。可撤销说认为,此种股权转让违反了公司法有关出让股东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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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或裁定书字号
一审: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4)思民初字第14131号(2014年11月6日)
2、案由:股权转让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杨某
委托代理人谢鹏椿、黄瑾楠,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律师。
被告:吴某
委托代理人邹永权福建知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某
4、审级:一级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思明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李莹
6、结案时间:
审结时间:201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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