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某与莒县华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民事 劳动争议 退休 劳动关系
案由:
劳动争议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莒县人民法院(2014)莒民初字第2110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赵纪刚

戚建义

王艳

法官解说
对于达到退休年龄的工人与提供工作的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问题,现行法律并未作出一个明确的规定。该类案件频出,用人单位经常已工人已达到退休年龄不属于劳动合同为由进行抗辩,而法律规定的匮乏给案件审理带来难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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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莒县人民法院(2014)莒民初字第2110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日民一终字第890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劳动争议。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盛某。
被告(上诉人):莒县华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审判机关: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赵纪刚 戚建义 王艳
二审:审判机关: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尚华 刘玉玉 高月玉
6.审结时间:一审2014年9月10日;二审: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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