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某、侯某非法经营、寻衅滋事上诉案 非法经营罪;寻衅滋事罪;网络空间;司法解释;溯及力
案由:
非法经营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云南边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

云南边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昆刑一终字第53号刑事裁定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杨名跨

迟夙生

法官解说
被告人董某、侯某非法经营、寻衅滋事上诉一案("边民案"),与"秦火火"、"立二拆四"等案件一样,作为全国打击网络犯罪的典型案例,因案情重大、敏感,且属新类型犯罪案件,备受网络、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二审法院围绕案件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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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文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2014)五法刑二初字第91号刑事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昆刑一终字第53号刑事裁定书。
2、案由:非法经营、寻衅滋事。
3、诉讼双方:
二审检察机关: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董某,男,1962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出生地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大学文化,系云南边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现住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2013年9月10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昆明市五华区看守所。
二审辩护人杨名跨,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辩护人迟夙生,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人侯某,曾用名候某,男,1970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出生地云南省玉溪市,大学文化,系云南边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理,住昆明市。2013年9月12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6日被逮捕,2014年7月23日被取保候审。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惠金福;审判员何燕;代理审判员杨艳。
二审法院: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杨忠;审判员屈艳婷;代理审判员张军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7月1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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