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唐某诉被告刘某等、第三人阳某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 实际出资人 股东资格确认 半数股东
案由: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2014)星民初字第502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阳虎庆

丁建英

杨秀爱

法官解说
依照公司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原告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并要求被告广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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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2014)星民初字第502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唐某
被告:刘某
被告:广西金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阳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阳虎庆;人民陪审员:丁建英杨秀爱
6.审结时间: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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