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某、莫某诉柳州东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丰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租赁合同案 合同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2014)柳市民二终字第325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江侦

李婷婷

温清华

代理律师:

兰亮生

苏成

蔡小强

苏成

蔡小强

法官解说
本案系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大,涉及面广,不仅涉及合同的主体、效力、解除,还涉及土地被政府收储、土地补偿、违法建筑等。本案中准确的界定了双方租赁合同的主体以及法律效力,本案争议的关键是丰华公司以土地被柳州市土地储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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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2013)鱼民初(一)字第1485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2014)柳市民二终字第325号民事判决书
(二)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三) 诉讼双方
原告(反诉被告)(上诉人):覃某。
原告(反诉被告)(上诉人):莫某。
以上二原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兰亮生,广西衡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柳州东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苏成,广西红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蔡小强,广西红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被上诉人):柳州丰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某,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苏成,广西红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蔡小强,广西红盾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审级:二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马雪辉;人民陪审员:李婵、何燕玲。
二审法院: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江侦;审判员:李婷婷、温清华
(六)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8月22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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