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抢劫、黄某盗窃案 转化型抢劫;未遂形态;共同犯罪;实行过限
案由:
抢劫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广东省丰顺县人民法院(2014)梅丰法刑初字第21号
审理法官:

徐淑斌

黄佳强

朱焱桥

法官解说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于转化型抢劫是否存在未遂形态以及对于共犯如何定性的问题存在比较多的争议。
一、转化型抢劫的条件及形态
(一)转化型抢劫的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转化型抢劫指的是行为人犯盗窃、诈骗、抢...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广东省丰顺县人民法院(2014)梅丰法刑初字第21号。
2、案由:抢劫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丰顺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某、黄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构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东省丰顺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徐淑斌;审判员:黄佳强;人民陪审员:朱焱桥。
6、审结时间:2014年2月25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