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诉陈某离婚后财产案 财产分割条款法律效力
案由:
离婚后财产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当事人撤回上诉
文书字号: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3)鼓民初字第3839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徐晶

代理律师:

祝恭凌

肖彤生

邓向群

法官解说
本案处理重点主要在于对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法律效力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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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3)鼓民初字第3839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榕民终字第782号民事裁定书
2.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郭某。
委托代理人祝恭凌,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陈某。
委托代理人肖彤生,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邓向群,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独任庭组成人员:代理审判员:徐晶
二审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佳佳,代理审判员:汪霞,代理审判员:雷晓琴
6.审结时间: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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