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诉王某等民间借贷案 债务人死亡;债务承担;夫妻共同债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图壁县人民法院(2014)民初字第1033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徐新军

赵丽丽

于敏芳

法官解说
本案有三个关键问题:
1.债务人死亡,如何确定被告?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的配偶及其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子女列为被告。本案中被告王某系债务人的配偶,被告徐某、被告徐某2、被告徐某3系徐某4的子女,徐某4再无其他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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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图壁县人民法院(2014)民初字第1033号判决书。
2.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郭某。
被告:王某。
被告:徐某。
被告:徐某2。
被告:徐某3。
法定代理人:王某,系被告徐某、被告徐某2、被告徐某3的母亲。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图壁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徐新军;代理审判员:赵丽丽;人民陪审员:于敏芳。
6、审结时间: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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