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县融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乔某等民间借贷案 夫妻共同债务;继承;保证责任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图壁县人民法院(2014)民初字第1078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赵义云

代理律师:

王菁

曾晖

法官解说
本案中被告乔某与张某2系夫妻关系,被告张某系张某2的婚生子,被告李某系张某2的借款保证人。被告乔某称张某2向原告所借的250000元系张某2个人债务与其无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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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图壁县人民法院(2014)民初字第1078号判决书。
2.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呼图壁县融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融鑫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某,融鑫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菁,新疆鸿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乔某。
被告:张某。
法定代理人:乔某(系被告张某的母亲)。
以上两名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曾晖,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图壁县人法院
独任审判人员:代理审判员:赵义云。
6.审结时间: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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