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等诉许某等分家析产案 婚后购房;赠与;共同生活
案由:
分家析产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2014)民字第4302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伊波

法官解说
父母在自己子女婚后为子女购房出资的情况,在现在中国社会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但往往除留有出资的证据外,并未对出资的性质,即是赠与、借款、是否享有产权等进行明确的书面约定,从而导致在夫妻离婚时,成为法庭争议的焦点。同时,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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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2014)民字第4302号判决书。
2.案由:分家析产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刘某、王某。
被告:许某。
委托代理人:伊波,北京市鑫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某2。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代理审判员:王宁
6.审结时间: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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