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诉张某隐私权案 民事 隐私权
案由:
隐私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2589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自美国学者萨缪尔D·沃伦(SamuleD.Warren)和路易斯·D·布兰代斯(LouisD.Brandeis)于1890年提出隐私权的概念以后,该概念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采用,遂发展为一项重要的人格权利。随着社会进步,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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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014)虹民一(民)初字第3369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2589号判决书。
2.案由:隐私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赵某。
被告(被上诉人):张某。
委托代理人周海霞上海智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人员:郭魏。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朱红卫;代理审判员:武之歌刘佳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10月1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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