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联花园业主委员会诉虹房集团等所有权确认案 民事 物业管理用房 法不溯及既往
案由:
所有权确认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1463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王珍

吴俊

陈 俊

代理律师:

许丹丹

马骏

董玉平

法官解说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小区业主、小区建设单位(开发商)之间就小区配套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的确认纠纷。关于配套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归属问题,新建小区因地方性的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层面的物权法颁布、施行而有明文规定,当事人有争议者甚少。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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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013)虹民三(民)初字第1260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1463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所有权确认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上海市虹口区银联花园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陈益荣,业委会主任。
委托代理人许丹丹上海友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马骏上海欧瑞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虹房(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芬庆,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蔡颜文,公司员工。
委托代理人:唐建业,公司员工。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华寰物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鲁中根,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董玉平,上海市瑞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审判长:郑煌;人民陪审员:萧宗英、殷安正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珍;审判员:吴俊:、代理审判员:陈 俊。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06月2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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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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