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欣建设有限公司诉厉某等挂靠经营合同案 挂靠经营 内部承担 清偿
案由: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宁波蛟川法律服务所

浙江煜华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浙甬民二终字第118号
审理法官:

张宏亮

张颖璐

郑辉

代理律师:

高方军

法官解说
本案中主要涉及的是挂靠经营中的挂靠职工与建筑企业的法律关系及挂靠经营合同无效后工亡损失的内部承担问题,该损失的承担在内部应依据各自的过错及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确定各自的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一、挂靠职工与建筑企业一般不构成劳...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2013)甬镇民初字第402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浙甬民二终字第118号。
2.案由: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浙江民欣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某1,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姚某,该公司副经理。
委托代理人:丁振华,宁波蛟川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上诉人):厉某,男,1972年4月19日出生,汉族,农民。
委托代理人:高方军,浙江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浙江杭州湾腈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1,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某1,该公司职工。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审判人员:审判长:刘光明;人民陪审员:石伟标;人民陪审员:孙霓蕉。
二审法院: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宏亮;代理审判员:张颖璐;代理审判员:郑辉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12月1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2月8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