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中霓海广告有限公司与定安县城市管理局、第三人莫某行政强制与行政赔偿案 行政赔偿;合法财产;强行拆除;程序违法
案由:
行政强制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法院(2014)定行初字第2号
审理法官:

王德飞

张慧

陈崇武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该案例涉及行政机关作出强拆违章建筑的行政行为被法院认定违法,对于造成建筑材料价值损失是否应予适当补偿的问题。就本案来说,法官在裁决时也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从概念法学的角度出发,应严格遵从法律条文和词语语义,行政赔偿的前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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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部

1、判决书字号: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法院(2014)定行初字第2号。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海南一中行终字第27号
2、案由:行政强制与行政赔偿
3、诉讼双方
上诉人(原审原告):海口中霓海广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某,该公司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定安县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李某,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吴军海南鹏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第三人:莫某。
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法院(一审)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德飞;代理审判员:张慧;人民陪审员:陈崇武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符群;代理审判员:王经铭;代理审判员:陈艳娇
6、审结时间: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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