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1、安某、夏某1盗窃罪以及夏某1、燕某掩饰、隐瞒 盗窃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共同犯罪
案由:
盗窃、侮辱尸体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2014)港刑二初字第00044号
审理法官:

周勇强

黄玲

徐平

法官解说
本案中主要涉及的争议在于被告人夏某1的销赃行为是否与被告人杨某1与安某构成共同犯罪,从而以9辆电瓶车的价值来认定被告人夏某1的销赃数额。虽然被告人夏某1本人对起诉书指控其帮助销赃电动自行车9辆,价值人民币22311元没有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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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审级:一审。
审结时间: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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