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某寻衅滋事案 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应如何处理
案由:
寻衅滋事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2014)潍城未刑初字第69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石凌云

王丽玉

张永芹

法官解说
本案主要是被告人程某前罪所宣告的缓刑考验期在发现漏罪时已届满,应当认定属于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漏罪的情形。对于缓刑考验期满才发现漏罪的如何处理?在审理中形成二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对于被告人程某不应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2014)潍城未刑初字第69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寻衅滋事。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杨红
被告人:程某,男。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石凌云;人民陪审员:王丽玉、张永芹。
6、审结时间:2014年10月28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