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方某诉被告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共民村民委员会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 土地承包地;程序;土地补偿款
案由: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2014)牡西民初字第455号
法官解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本案诉争的土地补偿金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用于被征地单位的生产发展,安置被征地后的农民。 关于该笔费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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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2014)牡西民初字第455号。
2.案由: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3.诉讼各方
原告方某
被告单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共民村民委员会。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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