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等诉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等侵权责任案 医患关系;遗体处理;侵权责任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玉中民三终字第255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谭政

钟雄

罗耕思

代理律师:

郑海松

周国辉

吴昭传

周国辉

吴昭传

法官解说
医患纠纷是目前突出的社会问题,与之相关的患者死亡后尸体的处理问题,也是可能会激化矛盾的因素。本案中,患者因生产中羊水栓塞造成抢救无效死亡,原告等人与其他亲属数十人在医院罢灵堂、堵门、燃放鞭炮,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程序,引起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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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2014)玉区法民初字第1302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玉中民三终字第255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侵权责任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郑某。
原告(上诉人):郑某1。
法定代理人:郑某(系郑某1父亲)。
原告(上诉人):陈某。
原告(上诉人):覃某(系陈某妻子)。
四原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郑海松,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官某,院长。
委托代理人:莫某,该单位医务部副部长。
委托代理人:谢某,该单位法律顾问。
被告(被上诉人):玉林市民政局。
法定代表人:潘某,局长。
委托代理人:周国辉、吴昭传,广西桂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玉林市殡仪馆。
法定代表人:梁某,馆长。
委托代理人:周国辉、吴昭传,广西桂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覃文华
二审法院: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谭政;审判员:钟雄、罗耕思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6月1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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