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某诉江苏富安茧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案 工会持股 工会主席 公司决议撤销之诉
案由:
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江苏天全律师事务所

东台市富安法律服务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盐商终字第0004号
审理法官:

徐 宁

张晨阳

陈 娴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系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中针对股东大会决议提出的撤销之诉,该诉是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或者决议方法违反法令或者章程,或者显著不公正,或者决议内容违反章程时,股东、董事或者监事等利害关系人自决议之日起法定期间内得请求法院撤销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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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东台市人民法院(2013)东商初字第0358号
二审判决书: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盐商终字第0004号
2.案由: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孟某。
委托代理人:杜珉珉江苏天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苏富安茧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在东台市富安镇南街105号。
法定代表人:卢某1,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高某,该公司办公室主任。
委托代理人周静,东台市富安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东台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于  俊;审判员:杨为民;人民陪审员:程维芸
二审法院: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徐  宁 ;审判员:张晨阳;代理审判员:陈  娴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9月1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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